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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为电子签名立法确保信息化网络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强曾建议,通过立法确立我国的电子签章制度,为电子签名立法。

  林强认为,制定电子签章法将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网络立法的重中之重。他说,电子签章是利用技术手段对签署电子文件的发件人身份作出确认,有效保证传送的文件内容不被篡改,不被冒名顶替传送虚假资料,事后不能否认已发送或已收到的资料等,以确保网上交易和网上信息传递的安全性。通过立法,可规范电子文件及电子签章的使用,建立电子认证制度,增进电子交易的安全,使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实施有明确的法律主体。

  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无人不知手写签名与印章的重要性,然而在虚拟社会中如何实现签名的问题,就不如现实生活中那么简单了。通过计算机直接录入的文字、图形、符号无法辨别身份的真实性。同时,一组数据比如信用证的号码经电子邮件的传送,中间的链接平均要经过十几个节点,其交易安全不能不令人担忧。在Internet上进行的各项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内容的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迫切要求解决签名这一重要的法律问题,电子签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电子签名也称做数字签名,它能起到鉴别真伪、不可撤销、数据完整性的作用。电子签名作为公开密钥加密技术的应用,使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从而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达到鉴定签名人的身份以及对一项数据电文内容信息的认可。在进行和完成电子商务活动的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通过电子签名,直接证实交易的真实与有效性。

  被称为“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的电子签名法,本月28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这一法律体现了以下思路:通过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明确电子签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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